針對物業管理服務中的一些問題,成都市出臺《物業管理專業服務人員執業名冊管理辦法》。據悉,該《辦法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。今后,凡在成都執業的物管負責人、物管項目經理、物管策劃人員甚至秩序維護員、環境維護員、設備維護員、綠化養護員等,都將持證上崗,并接受廣大業主和社會各界監督,違規嚴重者,將被清除出物管行業。
近年來,成都物管業在全國樹立了良好的形象,但人多且雜,管理難度大,也是不可忽視的問題。據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年初發布的《物業服務行業人力資源發展狀況研究報告》顯示,截至2008年12月31日,成都市受聘從事物業服務工作的總人數為10.6萬人。
成都物管業主要存在四大突出問題。隊伍龐大,監管難,很多公司人員時進時出,流動性大,對從業人員的身份、執業情況、信用情況、業績情況缺乏基本了解,不利于物業管理提高服務水平。信息不對稱,企業用人很“盲目”。目前,物業服務企業招聘人員,大多通過社會招聘的方式,除對求職者的業務技能水平進行篩選外,對其在過去從業經歷中,有無違規行為、信用情況如何,都缺乏了解的渠道。誰在提供服務,業主不能“知根知底”,對于業主來講,花錢買物業服務,總該知道為他提供服務的是些什么人,但實際情況是,很多小區業主反映,對物管從業人員根本不了解。物業服務企業不愿在員工教育方面投資。據統計,成都物業服務行業的人員流動率高達30%,“流動性過大”的結果是,物業服務企業不愿意花費較大的成本對在職員工進行繼續教育,這樣的“短期行為”無疑制約了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。
如何加強從業人員的監管和從業隊伍的建設?該《辦法》就此做出明確規定,其中亮點有以下幾條。
首先,成都市政府物業管理監管部門將嚴把“出入口”,杜絕從業人員“隨便進出”,《執業名冊證書》就像是物業服務人員的“駕駛證”,有了它才能“上路”;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受聘從事物業管理專業服務的人員,應當持有證明其被列入執業名冊的證書;名冊中的人員有嚴重違規的,將被注銷名冊證書,并從名冊中除名,且從被除名之日起兩年內很難在這個行業再就業。
其次,該《辦法》將與《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》、《成都市物業管理專業服務人員職業記分辦法》配套實施,對專業服務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動態管理和評價,再由執業名冊和名冊證書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,供社會監督。
第三,促進學習型從業人員、學習型企業、學習型行業建設,通過建立繼續教育的長效機制,引導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專業服務人員,加強對物業管理專業知識的學習和更新,加強對法規政策的及時學習和貫徹。
最后,建立物業管理專業服務人員執業名冊,充分體現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擇權、監督權,從而不斷完善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的長效機制,增強物業服務團隊的穩定性。